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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商标驳回,申请驳回商标复审应具备哪些条件

什么是商标驳回?
商标驳回是国家工商行政总局评审委员会根据《商标法》及商标实施细则,对初步审查与其它商标相同、近似而提出的驳回;
 
什么是商标驳回复审?
 
驳回商标的复审,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商标局审查驳回后,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对原案的复查审议。当申请注册的商标被商标局以不符合《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予以驳回时,并非意味着该商标不予申请注册,只要申请人有充分的理由和条件,完全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被驳回的商标最终通过复审程序予以注册的评审委员会予以公告。公告期三个月无任何第三者提出异议并发《商标注册证》。

商标驳回复审程序的重要性?
 
商标局对注册申请的审查结论关系到一个商标能否被核准注册,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该商标权能否确立。然而,虽然商标局有严格的审查程序和标准,但每一个申请商标的注册审查都是通过各个审查员的独立工作来完成的,由于不同的审查员在专业范围、知识面及工作经验等方面存在着个体差异,审查工作必然会受到主观方面的因素影响。不同的审查员可能得出截然相反的审查结果。正由于这种因素的存在,就决定了商标局的审查员在实质审查工作不可能保证审查完全符合法律的规定,或者说难免会出现工作上的瑕疵。特别是由于商标注册申请审查这种个案情况的特殊性,使申请人不可能在申请书中全面反映其申请的客观情况,只有在被国家商标局驳回以后,才有机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因此,审查工作的质量直接影响商标注册的质量,也直接关系到商标申请人的利益。为了确保审查质量,保障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利益,《商标法》及商标实施细则中设置了驳回复审程序。
 
申请驳回商标复审应具备哪些条件?
 
  (一)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请资格。 

    (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 

    (三)驳回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必须是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确切内容,复审理由必须针对商标局驳回理由。否则,该复审申请则被视为无效。 

    (四)申请驳回商标复审,必须将《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二份寄送商标评审委员会,同时附送《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局驳回原件)、原商标图样10份、黑白墨稿1份和《商标驳回通知书》。 

    (五)交纳商标评审费。 符合上述要件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该申请。手续不齐备的,退回申请书件限期补办。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分析研究,集体讨论,以委员的多数意见,作终局决定。多数委员认为复审申请理由成立的,终局决定否定商标局的核驳意见,准予初步审定,刊登《初步审定商标公告》;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的,终局决定维持商标局的核驳意见,不予初步审定,再予驳回。商标评审委员会的终局决定一经作出,即产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和商标局都必须执行。
日期:2013/11/8 阅读:2292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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