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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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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著作权登记指南

1、办理部门:
    申请人办理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可来人到北京版权登记大厅办理,或通过专业的代理机构办理。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登记部负责办理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 戏剧、 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著作权登记工作。

 

2、材料要求:
   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权利归属证明;
(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
(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
(7)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3、办理步骤:
     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

 

4、办理时限:
     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5、缴费要求:
    申请人办理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应按规定缴纳费用。

如需办理著作权登记,请联系网站客服人员,我们将竭诚为您办理每一件著作权登记事宜。

日期:2013/11/8 阅读:2312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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